首頁 » 蘭青庭空間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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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
- 1. 具產品雛型或創新經營構想之創業團隊。包含:大學或研究生、創業者、在職或社會人士。
- 2. 成立5年內有潛力之公司,其進駐團隊須為確實具有自主研發能力,且營運計畫具發展性者,將列為優先培植之對象。
共同工作空間申請
由計畫辦公室辦理審查作業,通過審查後送竹科管理局備查。
(免收租金:每組團隊或公司使用以不超過2席為原則)
(免收租金:每組團隊或公司使用以不超過2席為原則)
獨立辦公空間申請流程

由計畫辦公室篩選申請案

送件給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

審查文件

創業團隊出席審議會簡報說明,進行審查

宣布結果並提交給管理局局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

請團隊辦理相關設立登記
